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学研究  发布时间:2016-07-11   浏览次数:60
 
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伟大实践,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658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2.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

3.不超过45周岁(197153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全国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至少1名在西部工作),我校科协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1名。

二、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153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

4.目前为我校在站博士后;

5.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该项目须于2017年开始研究,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全国支持人数不超过5名,我校科协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1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不得两个项目同时参与评选。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成果贡献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人;“未来女科学家计划”项目推荐人选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更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网络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非学术任(兼)职、非科技类奖项不得填入推荐表相关栏目。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请各单位于201671511:00前反馈候选人名单至校科协,以便组织协调评选、申报事宜。

 

人:高鹏

联系电话:15195950153

箱:kyc@hhu.edu.cn

 

校科协

2016711